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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定合格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1 17:09:0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根据《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曲医保〔2022〕8号)要求,曲靖经开区综合保障局组织对申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受理、审核、评定,经曲靖经开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5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经开区综合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复核,电话:0874-3969338。

评定通过的医药机构:曲靖开发区鸿康大药房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