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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安厦蓝光雅苑1#-11#项目规划核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4 16:03:4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关于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安厦蓝光雅苑1#-11#项目规划核实情况的公示

 

关于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安厦蓝光雅苑1#-11#项目位于市经开区三江大道南侧、白石江以西,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核实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建设项目符合《关于核定QJC2010-15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曲规设〔201004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经开区201900008号)。实测项目平面位置、尺寸、建筑密度、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停车位、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外立面颜色及样式等均符合审批规划,项目符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要求。

公示地点:“安厦蓝光雅苑1#-11#”项目现场,经开区政务信息网(www.qeda.gov.cn)。

公示时间:2022414日至2022423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请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市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逾期或无异议的,市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联系方式:规划分局工程科  电话:0874-3332579

电子邮箱:2227220893@qq.com

 

 

市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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