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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有限公司居民用户安全用气须知

发布时间:2023-11-23 22:3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尊敬的用户:
您好!当您在享受居家的温馨、体验管道燃气给您带来 便利的同时,我们真诚地提醒您,请注意安全用气:
1.室内装饰时不要将燃气管道进行密闭包装;
2.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 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不得在燃气设施上吊挂杂物。
3.严禁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4.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 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5.为确保用气安全,严禁将有燃气表、灶具及燃气设施 的房间改为卧室或在该房间居住人及堆放杂物。
6.连接灶具的胶管必须采用合格产品,胶管与管道、灶 具的连接处应采用管卡固定。长度不应超过 2m,对使用二 年以上的胶管应及时进行更换。
7.无检测合格标识或与气种不匹配的燃气器具严禁使用。
8.正常情况下严禁开关燃气管道上的公用阀门。
9.使用燃气时,应开启通风设施换气或开窗通风,使用 时家中不得离人。
10.对怀疑漏气的地方可用肥皂水涂在管道上进行检查, 如发现冒气泡,则此处就是漏点,并立即拨打抢修电话报修; 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泄漏。11.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
气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 严禁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等,并及时拨打抢修电话报修。 严禁在漏气现场打电话。
12.燃气使用完毕或临睡前要关闭灶前阀。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健康,请您严格遵守以上管道燃气
的安全使用常识和有关注意事项。谢谢合作!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874-386977/32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