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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非复合膜(袋)等6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30 11:55:5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场监管局   

2023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非复合膜(袋)、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和食品用洗涤剂等6种食品相关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非复合膜(袋)

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非复合膜(袋)产品属于生产许可发证产品。食品接触用塑料包装非复合膜(袋)产品是指以各种化学树脂(如聚乙烯、聚丙烯、聚酯、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聚苯乙烯、尼龙等)为原料加以各类助剂,通过不同的加工工艺生产出的用于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包装的塑料单层膜、袋等制品。本次监督抽查覆盖昆明市、曲靖市和玉溪市等15个市、州,共抽取80批次产品。经检验,抽查的80批次样品中,76批次样品合格,4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氧气透过量偏差和透湿量偏差。

(二)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

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是食品中常用的一种包装容器或接触容器,在酒类、饮料和罐头等食品包装中广泛应用。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保山市、楚雄州和大理州等15个市、州,共抽取85批次产品。经检验,抽查的85批次样品中,未发现不合格情况,不合格发现率为0%。

(三)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

食品接触用陶瓷制品在日常生活中应用非常广泛,如餐具、饭具、茶具等,是人们接触最多的陶瓷制品。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保山市、楚雄州和大理州等15个市、州,共抽取85批次产品。经检验,抽查的85批次样品中,未发现不合格情况,不合格发现率为0%。

(四)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

食品接触金属制品,主要指各种金属制食品包装及用于食品的容器、器具。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保山市、楚雄州和大理州等15个市、州,共抽取70批次产品。经检验,抽查的70批次样品中,未发现不合格情况,不合格发现率为0%。

(五)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

食品接触用竹木制品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各种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食品)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以竹、木或软木为原料制成的材料及制品,包括软木塞和植物纤维板制品等。本次监督抽查覆盖保山市、楚雄州和大理州等15个市、州,共抽取60批次产品。经检验,抽查的60批次样品中,未发现不合格情况,不合格发现率为0%。

(六)食品用洗涤剂

本次食品用洗涤剂产品抽查涉及的品种为手洗餐具洗涤剂。手洗餐具洗涤剂是指手工进行餐具清洁洗涤的产品,是目前市场上销售量最多的餐具洗涤剂产品,也是老百姓最常用的餐具洗涤剂。本次监督抽查区域覆盖昆明市、昭通市和曲靖市等12个州、市,共抽查了140批次样品。经检验,抽查的140批次样品中,128批次样品合格,12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57%。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有:总活性物含量、去污力、菌落总数、甲醛。

本期通报仅代表所抽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闭环。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