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关于2023年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2023-03-30 14:21:00   来源: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机构,市直派驻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5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23〕37号)要求,曲靖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经开区门户网站2023年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未规范标识公文公开属性。在本次检查中,经开区有关部门在起草报送的文件时,普遍存在政策文件公开属性缺乏有效标识。

(二)政策解读产品制作能力不足。检查发现,解读材料均是文字形式,未运用图表、问答、访谈和视频形式。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51号)要求,在完成公文起草后,根据公文内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保密审查要求,明确界定其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并在公文附注位置规范标注(即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2字加括号标注)。

(二)明确解读范围。经开区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准确把握解读范围,对(1)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以及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具有管理公共事务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或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 (其标题含 “意见”“措施”“方案”“办法”“规则”“细则”“计划”“规划”“纲要”等字样的文件);(3)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解读的其他政策性文件等进行解读。

请经开区党政办公室于2023年3月30日下午15:00前将解读材料报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发布(联系人:夏韬,联系电话:3316918,报送邮箱:qjkfqzhk@163.com)。

曲靖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