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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18 17:04:1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暨2023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会精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 2023 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着力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各类风险隐患,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抓手,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查办一批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好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一

曲靖经开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食堂在经营

活动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案件情况:2023年2月28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曲靖经开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食堂对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盘子进行抽样检验,经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检验,该批次送检餐具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3月28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检验报告后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正在营业。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检验结果不合格事项,2023年2月28日抽样检验的盘子已全部使用完,无法召回。2023年3月28日该公司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因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11月被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进行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二次违法情形。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罚款5000元。

处罚单位: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3年5月29日

 

案例二

曲靖经开区***医药有限公司在药品经营中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案件情况:2023年8月11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曲靖经开区***药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当事人处方药销售记录发现,当事人在药品经营中未凭处方销售伊曲康唑胶囊、合成鱼腥草索片等处方药,并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曲开市监改字【2023】5号)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2023年8月24日,当事人向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声称已进行了整改。9月1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的***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已安装了云南诺扬医药有限公司的远程开方系统,对处方药销售实行远程开方,但依然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情况。

法律依据: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500元。

处罚单位: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3年9月22日

 

案例三

销售安装假冒“德力西”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

案件情况:2023年6月21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德力西电器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举报称曲靖经开区***小区项目配电柜内的“德力西”自动转换开关CDQ1S-100/4P、控制与保护开关CDK1-63/M45/06M、双电源自动保护开关CDQ3R-63/4P等电器开关属假冒产品。接到举报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对曲靖经开区***小区1栋机房层、22层、26层、负1层和负2层配电柜内的“德力西”牌自动转换电器开关4个、控制与保护开关6个及CDQ3R-634D32型号的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1个进行了检查,经德力西厂家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上述控制保护开关及自动转换开关为假冒产品。经查,当事人2021年3月份跟曲靖经开区***建设方报价,7月份开始供货配电柜,截至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止,当事人一共在曲靖经开区***内安装了“德力西”牌自动转换开关CDQ1S-100/4P、控制与保护开关CDK1-63/M45/06M、双电源自动保护开关CDQ3R-63/4P等电器开关384只,货值金额47588元。上述电器开关系当事人2021年4月从一上门推销者手里购买。经德力西电器有限公司2023年6月21日鉴定,上述384只控制保护开关及自动转换开关为假冒“德力西”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1.对已安装的假冒“德力西”电器开关进行拆除并更换;2.罚款20000元。

处罚单位: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3年7月10日

 

案例四

曲靖***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经审查

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案

案件情况:2023年6月9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曲靖市市场监管局《虚假违法广告线索移交函》(曲市监广移字【2023】02号)移交的信访件,信访人举报曲靖韩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美团店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要求调查处理。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查:当事人在门诊部提供了“红蓝光治痘”、“激光点痣”以及“光子嫩肤”等医疗美容服务,提供了注册在其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其美团店铺中所发布的“红蓝光治痘”、“激光点痣”以及“光子嫩肤”等广告宣传内容为医疗广告。2023年6月27日,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自述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广告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上述广告由当事人自行制作,当事人支付给美团的推广费用为1500元。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处罚结果:1.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处广告费用2倍的罚款计3000元。

处罚单位: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3年7月6日

 

案例五

曲靖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部分燃气管道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案例

违规事实:2022年6月,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曲靖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开展城镇燃气“百日攻坚”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部分燃气管道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等问题,2022年6月17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由于该公司在整改过程中,重视不够,整改进度缓慢,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2023年6月14日,我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约谈,并再次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三个月内(9月14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本次约谈会后,该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抽调专业人员,成立了以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开展整改工作。该公司约谈施工承包商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抽调专人进入专班开展整改工作,加快监检资料整改报送 。

2023年9月12日,该公司已全面完成了所有资料报送工作。2023年10月16日,责令整改通知书中涉及的19条管道,经核实项目信息重复合并3条,项目暂未完工暂不出具监检报告1条,已取得监检报告并完成登记注册15条。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1.立即停止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                                                

2.立即配合检测人员完成监督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办理使用登记。

处理单位: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23年6月14日 

下一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巩固“铁拳”行动成效,按照“安全稳定建设年”活动要求,坚持把发展“第一要务”与安全“头等大事”紧密结合、融合推进,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治理能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经开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