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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17:32:2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至 2023 年 3 月 24日止)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经开区不动产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经开区不动产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翠峰西路西苑小区大门旁,经开区不动产分中心。

联系方式:王浩锦,0874-3123770。

详见附件http://www.qeda.gov.cn/uploadfile/2023/0303/20230303174056204.docx

 

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