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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2-08-22 18:06: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应急管理局职能职责

负责经开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经开区各级各部门、各街道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经开区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实施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组织指导协调经开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经开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统筹经开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街道、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经开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统筹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经开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监督使用;依法行使经开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经开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经开区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经开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经开区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翠峰路83号经开区管委会大楼

负责人:张红臣

联系电话:3339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