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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2-05-12 15:25:5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拆迁办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及经开区有关城市建设及土地征收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依规开展拆迁评估工作。

2.根据经开区旧村拆迁及安置新区建设的实际,统筹区域内拆旧建新工作。牵头国土、规划及建设等部门为加快安置小区建设做好服务协调。

3.负责经开区管理范围集体土地上旧村拆迁评估管理:审批街道及有关部门上报的拆迁安置方案;牵头做好拆迁补偿资金的申请,按程序完成拆迁补偿资金审批工作;负责过渡安置群众人口、户数信息复核审查,协助财政做好三费(过渡费、搬迁费、奖励费)发放工作;建立健全拆迁评估档案,做好拆迁档案管理;配合街道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参与拆迁安置补偿矛盾纠纷的调处;解答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4.负责拆迁评估中介机构的管理,按程序依法依规遴选评估中介机构,并做好协调管理工作。

5.牵头组织国土、财政、纪委等部门,开展旧村拆迁入户勘估及评估过程监督管理。

6.配合街道、社区及财政等部门做好拆迁协议签订、资金拨付、搬迁验收拆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