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关于同意设立民办培训学校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4 16:49:1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关于同意设立民办培训学校行政许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学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8]14号)的相关规定,拟对设立开发区扬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作出许可决定,现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学校名称:开发区扬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学校编号:353030160000059

三、法定代表人:敖汝芬

四、学校校长:唐艳蕾

学校培训工种及资质具有健康管理师(4-14-02-02)、电工(6-31-01-03)、茶艺师(4-03-02-07)、插花花艺师(4-09-10-05)、保健按摩师(4-10-04-02)、养老护理员(4-10-01-05)、西式面点师(4-03-02-04)、家政服务员(4-10-01-06)、公共营养师(4-14-02-01)、美容师(4-10-03-01)、保育员(4-10-01-0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07-03-04培训资质

、学校地址:云南省开发区三元名城步行街208幢五楼SF

、有效期限:32022714日起至2025713日止

公示时间7天:2022714日至20227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3968958)。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