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成效“红黑榜”制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的指导意见》(云农人居办〔2020〕6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先进、鞭策督促后进,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改变农民群众不良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新风尚,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评价由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牵头开展,组建评价工作小组,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从经开区相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成员单位、2个街道、相关涉农社区及村组抽取人员参加组成评价小组,评价采用百分制打分,根据评价内容、各项得分权重赋分,评价以自然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21个涉农自然村开展评价打分,依据得分情况,将排名前2位的自然村列入“红榜”、将排名后1位的自然村列入“黑榜”进行公示。
三、评价内容
坚持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底线要求,重点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5个方面。
1.农村公厕。围绕农村公厕保洁制度建立、设施完好、公厕布局、产品质量、厕所粪污排放收集情况开展评价。
2.农村户厕。围绕户厕改建任务、产品及施工质量、粪污处理及排放情况开展评价。
(二)农村生活垃圾
围绕生活垃圾堆放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开展评价。
(三)农村生活污水
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运行情况;生活污水排放、黑臭水体等情况开展评价。
1.公共环境。围绕村内道路、水塘、沟渠、河道、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开展评价。
2.家庭环境。按照农户“房前屋后三包”要求,围绕庭院、室内环境、柴草堆放、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废旧危房开展评价。
(五)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
围绕村庄保洁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保洁人员到位情况、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开展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作为推进基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工作统筹确保工作成效。
(二)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深入开展“红旗村”建设,通过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激发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M、掌上、宣传栏、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代章)
2022年7月5日
附件
**县 年 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
红榜
***乡
****自然村
****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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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自然村
****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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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
***乡
****自然村
****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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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自然村
****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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