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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发区泽福佳园、康居瑞园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先租后售”购买人员资格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2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根据市人民政府文件(曲政复〔2019〕94号)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认真收集自愿申请购买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资料,并及时将收集齐全的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截止2021年1月21日,通过公安、车管、市场监督、房管部门初审共计45户。


现对经过审核后符合购买资格的家庭和个人向社会、广大住户和相关人员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4日,公示期15天。

公示期间接受居民监督,对与政策不符的,欢迎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874-3335815
邮箱:731507861@qq.com
 
附件:开发区泽福佳园、康居瑞园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先租后售”购买资格人员名单
 
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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