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9 17:29:00   索引号:1   文号:1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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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万吨高端锂电铜箔配套项目

云南梓靖新材料有限公司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铜材仓库、机修车间、危化品仓库等)、辅助工程(包装车间、倒班宿舍、配电站配套用房等)、公用工程(供电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等)、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工程、年产5万吨高端锂电铜箔项目含铬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废水收集池)等;形成年产2.4万吨无氧铜杆的生产能力,并作为年产5万吨高端锂电铜箔项目的配套。

(一)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及各项防尘措施,减轻扬尘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妥善、合理、合法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装修材料等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存。

(二)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对项目初期雨水的环境管理,在厂区设置截排水设施,对厂区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收集管网收集和对应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对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的电子专用材料的限值要求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总排口需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最终进入到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熔化烟尘经集气罩、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排放标准后方可经对应高度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强化运行过程中的工艺指标控制,杜绝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

(四)合理布置厂区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要求,对含铬废水污水处理站、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生产废水排放管线等开展防渗处理工作;在设计及施工阶段针对场区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勘察,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加强项目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一般性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性工业固废可回用部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要做到妥善处置,且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委托有对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七)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和加强应急演练。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2

年产5万吨高端锂电铜箔项目

云南梓靖新材料有限公司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包括5栋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包装车间、倒班宿舍、机修车间、化验室、办公用房等)、公用工程(供电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等)、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工程、含铬废水污水处理站、含铜废水处理回用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废水收集池)等;形成年产年产5万吨高端锂电铜箔的生产能力

(一)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及各项防尘措施,减轻扬尘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妥善、合理、合法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存。

(二)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对项目初期雨水的环境管理,在厂区设置截排水设施,对厂区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含铜废水经过含铜废水处理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含铬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收集管网收集和对应的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其中一期依托年产5万吨高端锂电铜箔配套项目建设的含铬废水处理站处理,二期和三期经过自建的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对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的电子专用材料的限值要求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到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总排口需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三)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铜杆工序废气经集气罩、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排放标准后方可经对应高度排气筒排放;溶铜工序、生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硫酸雾喷淋系统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方可经对应高度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钝化)工序的废气经两级铬酸雾喷淋净化塔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后方可经对应高度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强化运行过程中的工艺指标控制,杜绝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

(四)合理布置厂区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要求,对生产厂房、含铜废水处理回用系统、含铬废水污水处理站、危化品库、危废暂存间、生产废水排放管线等开展防渗处理工作;合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加强项目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项目固废主要包括一般性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性工业固废可回用部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要做到妥善处置,且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委托有对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七)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和加强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