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解读《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0 14:45: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解读《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7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0年12月8日印发。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打造教育惠民工程,加快推动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中心城市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学校主体、家长自愿、经费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服务范围及对象。中心城市(麒麟、沾益、马龙、经开区)主城区全部小学有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

(二)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的中午放学后至下午上课前。

(三)服务内容。开展午餐和午间课后服务。
    (四)服务模式

1.午餐服务模式。由家委会具体负责,按照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自主确定午餐供应方(供餐企业、学校食堂),学校进行指导和协助。家委会自主研究、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具体负责午餐费用的收支管理。午餐费用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
    2.课后服务模式。午间课后服务以学校为主体,本校教师为具体组织实施者,禁止营利性社会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参与课后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副秘书长和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经费保障。公办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民办小学课后服务有关经费自筹。
    (三)健全监管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禁止把课后服务变为集体上课、补课和借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教师、家长代表陪餐制度,确保午餐食品安全。
    (四)完善基础设施。要新建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宿舍楼、运动场及功能场所等设施设备,为课后服务奠定良好基础。
    (五)注重宣传引导。教体部门要通过主流媒体、单位网站加强社会宣传,正面引导,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六)明确实施时间。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

政策链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