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环保循环利用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环保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北路以北,三元路以东;
项目概况: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9430.07m2,建筑面积7733.24m2,生产区域建筑面积4711.43m2。本项目拟使用资金总量7000万元;项目拟投入88人,年工作300d;项目达产后处理量达到5000吨/年,实现主要产品磷酸铁锂前驱体原料6943.66吨以及石墨1059.56吨的产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市麒麟区西城街道宁州路西城工业园区龙街标准厂房3栋217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98712884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省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西山区西园路126号融城优郡B5写字楼21楼
联系人:晏工
联系电话:0871-6415462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846882056@qq.com。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市华祥科技有限公司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