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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53030020191115001号举报件的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0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现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D53030020191115001号投诉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经开区朝阳社区尹三村云康酒店胡大型油烟机,从早上5点到夜间23点—凌晨1点运行,产生噪声对周围造成扰民。之前已经跟环保、城管反应,但一直未解决。希望督察组帮忙解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环境保护局到“云康酒店”展开调查,调查核实情况:云康酒店安装使用了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器,且在厨房操作时保持正常使用。根据该酒店的经营性质,存在“从早上5点到夜间23点—凌晨1点运行”的情况。2019年5月份,经开区环保、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接到过相关投诉,并及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最初该酒店未设置烟道,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就地低空排放,经开区环保、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责令该酒店设置了烟道,油烟尾气通过烟道从屋顶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近段时间因电机使用时间过长、设备老化,产生一定声响,且厨房设置的抽风机运行产生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2019年11月17日16时许,经开区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云南蓝硕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到云康酒店周边进行了噪声检测。云康酒店东面民房4楼卧室窗外检测结果为56.1分贝,云康大酒店东侧检测结果为62.0分贝、64.0分贝。检测结果显示,距离该酒店最近的民房噪声未出现明显超标,但该酒店东侧噪声有超标情况。


三、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督促云康酒店维修风机电机,将风机移到楼顶并对抽油烟烟道进行降噪措施。

(二)督促云康酒店自行拆除厨房抽风机。

(三)2019年11月18日,经开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云康酒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曲开环责改字〔2019〕75号),2019年11月19日经开区综合执法局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对云康酒店下达《城市管理责令改正通知书》(〔2019〕0001964号),责令云康酒店停止使用产生噪声的设备并于2019年11月29日前完成相关整改。


四、办理结果

(一)云康酒店从2019年11月17日起停止使用风机故障的厨房,切断风机电源,并于2019年11月18日制定了油烟风机及烟道整改方案。

(二)云康酒店于2019年11月19日对厨房的抽风机设备自行进行拆除,并承诺今后不再进行安装,不再投入使用。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