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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3-03-18 17:44: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一、《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促进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加快产业集聚、促进对外开放、优化经济结构、推动曲靖市城市化进程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转型有关问题的批复》(云政复〔2011〕11号)、《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转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曲发〔2012〕28号)等规定,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哪些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省、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定;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开发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负责开发区的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和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结算制度,管理开发区内国有资产,并依法接受监督;

(五)负责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项目的备案、审批(核准)、注册、登记工作,核发有关许可证或执照,负责审查按规定须上报省级审批的项目,负责区域价格监督管理;

(六)负责开发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开发区建筑业、房地产业行业管理,管理维护开发区市政公共设施;

(七)负责开发区管理范围内土地的征收征用、勘测定界、征转报批、收储、核算以及土地登记、发证、变更、抵押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开发区管理范围内的环境质量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九)负责开发区外资、外经、贸易管理、市场管理、内部审计、统计和执法检查工作;

(十)统一管理开发区范围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务以及农业农村、林业、水务工作;

(十一)负责开发区内的社会治安、公共安全、道路交通、维护稳定、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

(十二)全面托管开发区管理范围内街道(乡、镇)和社区的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等各项工作;

(十三)领导和管理市级有关部门驻开发区工作机构;

(十四)完成国家商务部,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区管委会鼓励类清单有哪些?

(一)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先进制造业、光伏材料制造等高新科技技术项目;

(二)现代农业产业、生物产业等高新科技项目;

(三)节能、环保等低碳产业项目;

(四)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

(五)物流、商贸、金融、文化等第三产业项目;

(六)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产业导向的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项目。

四、《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区管委会禁止类清单有哪些?

(一)国家明令禁止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落后或设备陈旧的;

(二)不符合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三)不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

(四)不符合开发区内各产业园区准入条件的。

五、《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区管委会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是在开发区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享受国家、省、市和《国家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项目政策(试行)》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开发区管委会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和完善开发区的各类产业促进和投资优惠政策。

二是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对符合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导向的投资项目,应当优先安排进入开发区投资建设。

三是在开发区内的企业、科研机构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高科技人才,给予包括住房、科研经费、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四是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参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对引进项目、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对招商引资的有关人员按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是开发区引进国内外的科技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按规定享受国家、省、市和开发区的有关优惠政策,有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特殊奖励。

六是对在开发区内兴办科技园区或者从事技术创新等研究开发活动的,应给予扶持。

七是作为开发区经济辐射区域的云南煤化工(曲靖)工业园区、南海子工业园区越州分园、西城工业园区麻黄片区、曲靖卷烟厂,享受国家、省、市给予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政策。

原文链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